关于“支持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打造‘中国创客城’”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126号)

  • 索引号:005252100/2017-009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建议,答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07
  • 发布日期:2017-08-0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支持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打造‘中国创客城’”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126号)

    辛建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打造‘中国创客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5月,国务院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示范基地为全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之一。基地建设范围包括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总面积573平方公里。

    2017年3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7]7号),《意见》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战略定位;三是发展目标;四是政策措施;五是组织实施。在政策措施中,从设立专项资金、优化项目配套服务保障、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落实创新创业综合体扶持政策、优化财税政策、结合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方面鼓励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航空港区出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支持创新创业,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助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目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需设立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一事正在与市财政局沟通中。同时,根据航空港区双创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步基地将加快实施“源头孵化”工作方案,提升协同创新水平,积极争取省主管部门的支持,对接合作一批科研院所和高校,实现与省内10所以上高校联合共建众创空间、小型孵化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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