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东新区2017年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东新区2017年土方集中清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郑州市经济发展与大气污染防治双统筹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龙源路办事处积存建筑垃圾清运及各类项目开工建设,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清运管理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龙源路办事处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清运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王和平 龙源路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金彦伟 龙源路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指 挥 长:吕 恺 龙源路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刘正伟 龙源路党工委副书记
方 亮 龙源路办事处副主任
黄 勇 龙源路办事处工会主席
张 亮 龙源路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邵伟忠 龙源路办事处纪检监察室主任
夏德才 龙源路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王光辉 执法中队队长
张朝阳 龙源路派出所所长
郭登科 党政办公室主任
邵金霞 财政所所长
刘高尚 土地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志强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马庄包村工作组组长
彭 玮 长效机制办公室主任
黑庄包村工作组组长
刘 伟 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安庄包村工作组组长
杨 熠 综合经济办公室主任
唐庄包村工作组组长
崔喜林 王马庄村党支部书记
赵海延 王马庄村村委会主任
曹福才 安庄村党支部书记
曹玉才 安庄村村委会主任
楚国聚 唐庄村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型城镇化办公室,方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清运台账、制定督查考评方案、开展督导督查、与东区指挥部办公室对接等日常事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新型城镇化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资料汇总,数据上报,督查考评等工作。
2.各村村两委,是本辖区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清运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在包村工作组的指导下,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指挥长的相应组织,负责本村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清运的组织实施。
3.执法中队,负责对接上级部门,清运土方车辆、运输管理及清运路线制定工作,及时为清运建筑垃圾及土方车辆办理双向登记卡,查处清运车辆违章工作。
4.大气扬尘污染防治办公室及扬尘执法中队,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及土方清运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5.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调度清运路线上的清扫及洒水车辆,加大清运路线的清扫洒水频次。
6.土地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上级土地部门核定并验收各村委会清运建筑垃圾及土方工程量,对堆放高度等指标进行指导。
7.财政所,负责与上级对接,完善招标手续,及时申请、拨付工程款。
8.龙源路派出所,负责施工环境治理工作,打击属地保护、阻挠运输等黑恶势力。
9.各村包村工作组,负责各村委会建筑垃圾及土方清运工作的监督、指导及信息的汇总、上报。
10.长效机制办公室,负责督察督办、考核评比各有关单位建筑垃圾及土方清运工作。
三、清运范围及时序安排
(一)清运范围。此次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清运范围为我办王马庄、安庄、唐庄三个行政村辖区内所有的建筑垃圾和土方。
(二)时序安排。建筑垃圾集中清运时间安排在2017年8月份,原则上8月31日前完成,并同步完成建筑垃圾清场后的临时绿化工作。土方集中清运时间安排在2017年8月、9月两个月,原则上安庄村土方清运9月15日前完成,唐庄村清华附中土方开挖9月30日前完成,确保项目建设与大气污染防治双统筹、双促进。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制定具体清运工作方案。各村村两委及包村组要在土地管理办公室的配合下,对各村辖区内建筑垃圾量和土方量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清运路线,上报执法中队批准、备案。在扬尘办的要求下,做好扬尘治理防护措施。在市政园林局及农工办督导要求下,确定王马庄村、安庄村及唐庄村的建筑垃圾集中运往龙北四路以北堆土场,安庄村土方运往森林公园凤山、唐庄村土方运往龙北四路以北堆土场。各清运单位要在认真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清运实施方案。各包村组要根据方案要求,建立清运台账,并在每天下午17:00前分别将24小时内建筑垃圾及土方清运工作完成情况的电子版发送至工作微信群。
(二)建立责任分包制度。建筑垃圾及土方清运单位所在的村庄村两委为辖区内集中清运的第一责任主体,若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清运工作、未有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要建立建筑垃圾及土方清运责任分包制度,每个清运工地要明确一名村干部、一名村联络员、一名包村组领导和一名包村组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名单需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联络机制。
(三)落实全程扬尘污染管控措施。各村村两委及包村组要根据职责要求,强化联合管控,扎实做好建筑垃圾及土方装载、沿途运输、堆放场地倾倒等环节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各村两委是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各包村工作组、大气办和扬尘执法中队负责监督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七个百分之百”的标准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清运作业应提前加压洒水,对建筑垃圾进行湿化处理。装载过程中严格落实洒水、喷淋、雾化等湿法作业措施。根据清运现场实际需求,组织足量的雾炮车梯次分布,不间断实施立体式喷淋降尘。延伸降尘范围,工地周边200米范围内要合理安排雾炮车进行降尘作业。工地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和沉淀池,对进出车辆的车轮及车身进行彻底冲洗,严防车身不洁和车轮带泥上路。从工地驶出的每一台渣土车都必须达到平斗装载、完全密闭、标识齐全、车况良好、整洁出场,工地周边100米以内的道路不存留泥土和建筑垃圾。
2.运输过程扬尘污染防控。执法中队负责合理规划清运路线,避免对居民区等重点区域产生影响。清运车辆要按照规定的路线编队运输,城市管理办公室要组织足量的清扫、清洗车辆,在渣土车行驶的路段同步进行清扫、洒水作业,避免产生道路扬尘。
3.建筑垃圾及土方堆放场地扬尘污染防控。各村村两委负责堆放场地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七个百分百”的标准,综合采取围墙围挡、出入口道路硬化、扬尘遮盖、自动喷淋、洒水降尘、出入冲洗等措施,确保防尘效果。规范建筑垃圾及土方进场作业,进场后,由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引导,安排足量的喷淋设施在渣土倾卸过程中同步实施降尘,合理调配铲车等机械设备,防止发生无序倾卸、作业混乱等问题。
(四)动态调控清运时间。在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气象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可全天清运。
(五)加大督导考评力度。办事处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清运管理工作指挥部每周定时召开工作督查会,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汇总考评成绩,并在督查会上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诿扯皮、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村委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做好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清运工作是有效解决扬尘污染、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充分认清重要性、悟清必要性、增强紧迫性、落实党支部书记负责制,早动手、早谋划、早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任务安排和责任分工推进集中清运工作。
(二)严格要求,文明执法。在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清运工作中,使用的清运车必须是经依法核准的清运公司的车辆,严禁使用“黑车”。要以村为单位设定本辖区集中清运路线,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清运工作对“大生态”环境建设和群众生活的重要意义,更好的理解和支持清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