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8918/2017-001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小散乱污,整治,企业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08 | 发布日期:2017-08-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黄店镇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镇纪委、派出所、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实施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由镇纪委、环保部门与各村三主干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整治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
二、部门联动,凝聚合力。组织镇纪委、派出所、环保部门、供电所等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切实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对无证无照、违规设立的,坚持拆除;对纳入清理整改的“小散乱污”等企业一律停产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缔清退。
三、铁腕治污,严厉追责。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动员会、宣传车、村级广播等形式,对“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治理,全面打响“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的人民战争。二是成立督查组。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督查组,严格按照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要求进行督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