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71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08发布日期:2017-08-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27)号

2.3项目简介:本次公开招标引进的是以豫菜为主的餐饮管理公司,委托经营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约800平方米,后厨面积约200平方米),就餐人数约600人左右,职工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合同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4采购内容:供应商须提供职工就餐、公务工作餐、食堂管理、餐厅清洁等劳务服务工作。

2.5委托服务模式:采购人提供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水费、电费、气费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管理费,供应商须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的经营服务须接受采购人员的管理并接受相应监管部门的监督。

2.6采购预算价:104万元/年

2.7服务期限:3年(具体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年度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

2.8采购要求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2.9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合法依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起。

3.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3.5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报名。

4.3 报名时携带资料如下: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餐饮服务许可证;(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起);(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8)“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截图;(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其他资料: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截止目前正常运营的类似项目业绩详细信息登记表”(样表附后)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1-86199858

李先生     电话:13903856366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赫女士      电话:0371-53319029-8012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站南街心怡路升龙广场2号楼2单元908室

邮箱:gaoxinguwen@163.com

                                             2017年8月8日

业绩附表:

截止目前正常运营的类似项目业绩详细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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