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 索引号:005253090/2017-000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郑州市林业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08
  • 发布日期: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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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7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按照“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总体要求,以“一环、一路、一圈、一带、一河、多园、多廊道”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湿地)公园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管理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政策引导,多元投资的原则。

    (三)坚持生态优先,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一环、一路”生态景观带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住春季有利季节,持续推进“一环、一路”生态景观带建设,加快沿线规划区内的拆迁清理、垃圾清运工作,按照导则要求和规划,加快树木的栽植和生产消防通道建设,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沿线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时间节点:2017年3月底前完成绿化栽植任务,5月底前完成基础配建任务。    

       (二)抓好环城都市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在郑州主城区周边2400平方公里区域,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林果、蔬菜、牧草等产业,建设郑州环城都市生态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中心城区农业生态隔离带。2017年新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14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三)建设北部沿黄生态屏障带。沿黄河大堤两侧、东西跨郑州北部全境,在现有绿化带的基础上,通过补植增绿、现有林带抚育改造、增加常绿树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措施,打造沿黄生态绿化景观带。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荥阳市、中牟县、惠济区、金水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河务局、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时间节点:2017年2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明确建设项目;6月底前完成基建项目的立项、可研工作,10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11月组织实施建设。

    (四)实施贾鲁河生态景观绿化工程。按照贾鲁河生态水系建设总体规划,在沿贾鲁河两岸外侧的绿线范围内,建设单侧宽度50-200米,总长度约90公里的沿河生态景观带。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沿线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抓好湿地农业生态系统建设。

    1、荥阳王村滩区万亩鱼塘湿地和中牟雁鸣湖万亩湿地建设。

    拆除堤埂,建设集水景观、休闲渔业、生态旅游、渔业生产、稻田(藕塘)生态种养功能为一体的湿地农业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中牟县人民政府。

    时间节点:2017年6月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2017年7月开始项目实施。

    2、郑州国家黄河湿地公园后续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惠济区人民政府。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项目施工。

    3、建设郑州惠济区石桥湿地公园。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

    4、建设郑州黄河湿地中牟鸟类栖息地保护区。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并组织开工建设。

        (六)加快森林公园体系建设。按照《郑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布局,在城区周边及重点林区,按照“绿色共享”的理念,突出特色,启动建设若干大型森林公园,为市民提供体验生态、享受自然的场所。(详见附表)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时间节点:详见附表进度安排。

       (七)加大森林生态资源培育工作力度。继续依托道路、水系两侧建设县乡生态廊道,完善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完成廊道绿化55.1公里;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完成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11.5万亩;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义务植树“常态化、基地化、公园化”,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实施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工程,深入推进认建认养工作。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时间节点:生态廊道建设、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2017年3月底前完成绿化栽植任务,6月底前完成森林抚育任务,12月底前完成古树名木普查和复壮工作。

       (八)加强森林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研究制定政策,推进林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林业龙头企业和品牌带动林业发展的战略,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加强国家及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积极研究建立市县生态防护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林政执法、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指挥系统,完善物资储备,加强春季防火和病虫灾害预防工作,确保全市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分别达到87%、89%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美国白蛾疫区平均寄主叶片保存率不低于85%,成灾面积不超过发生面积的1%。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实施依法治林、依法管林,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

    (九)加强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林业科技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积极引进花卉苗木新品种,做好保护推广工作;加强林业科技下乡工作,引导、鼓励林农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益,增加林农收入;继续推进始祖山经济林试验基地工程进度,做好二期工程的各项前期准备。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林业部门。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领导,成立指挥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对接,形成合力。发改部门要及时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下达计划;财政部门要制定奖补政策,安排并及时下达建设资金;国土、农业部门要做好土地使用、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生态用水配套建设;林业部门要加强林业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

    (二)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进工作的各项政策,继续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将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及时下达,确保各个项目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加强督导工作,定期召开观摩会、讲评会,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利用短信、微信等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各地的工作进展,进行排名排序。要加强考核验收工作,实行任务按项目推进,工作按照季度考核的办法,对各县(市)、区、管委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实行跟踪计效、奖优罚劣。

    (四)创新机制,激发活力。要积极研究,完善政策,鼓励和促进土地流转,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在符合整体规划,保障生态优先、农民增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主体的合法合理收益,以调动积极性,更多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大对林业的投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附件:1.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营造林计划表

    2.2017年县乡生态廊道任务表       

    3.2017年森林(湿地)公园、保护区任务表


    附件
  • 附件3 2017森林公园建设任务表分解.xlsx
  • 附件2 2017年县乡生态廊道任务表 .xlsx
  • 附件1:2017生态林营造任务分解表12.7调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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