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2017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9830/2017-0004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燃气,安全,检查
文    号:龙王办〔2017〕59号成文日期:2017-08-09发布日期:2017-08-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7-08-09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2017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2017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8月9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2017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办辖区燃气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维护燃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综合执法局的部署和要求,经办事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重点

(一)整治目标:消除燃气市场安全事故隐患,健全燃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违法经营、销售瓶装液化气以及其他影响燃气安全行为发生,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以及充装或者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供用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加强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和监管工作,对城镇燃气管网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二、工作分工

    (一)办事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成立龙王办事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办事处各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整治工作例会,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行政村落实整治工作;协调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办事处整治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制定办事处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召集各行政村及职能部门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各职能部门及成员单位职责

1.经发办:负责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对城镇然气管道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规划土地所:负责监督指导各行政村按照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做好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违规用地的查处工作。

3.建设环保办:负责监督督查管道设施沿途环境安全隐患,做好管道设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协助做好环境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4.综合执法办:负责并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农业生产活动中的管道设施保护工作。

5.龙王派出所:负责指导、组织查处非法储存、销售、运输、提供液化气等涉及防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6.综治办:依法监督检查城镇然气管道企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城镇然气管道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发现和监督整改安全隐患,促进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制止并依法查处破坏、盗窃哄抢城镇然气管道设施、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指导城镇然气管道企业制定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和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及预案演练的工作。

 (三)各行政村职责

1.各行政村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成,组织开展本村专项整治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燃气市场安全检查,定期召开整治例会,并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本行政村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储灌站、供应站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监管工作,全面摸排、登记本村内的餐饮场所,及时发现和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

4.全面摸排、登记非法店点,对举报、摸排、登记的无证经营店(点)、非法送气等行为及时逐一进行取缔、查处,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移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

5.对已查处的非法店点,建立“黑气”店点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对“黑气”店点进行跟踪复查,实施动态监控管理,防止“黑点”店点回潮、反复。

6.负责本行政村燃气管道设施的保护工作,履行管道设施保护职责,排除管道的外部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相关部门和行政村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统一行动,促进本村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燃气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燃气市场服务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或者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款要求的,上报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实施责任跟踪。

(三)强化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督查检查。各行政村按照职责完成辖区内餐饮场所信息收集,填报用气用户安全检查台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餐饮场所各种不规范用气行为,应督促整改到位。

(四)严厉打击非法店(点)。要认真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举报、摸排、的“黑气”店(点)、非法送气等行为及时逐一进行取缔、查处,并及时上报。

(五)加强宣传,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组织人员通过张贴、发放宣传材料、举报奖励等措施,发动群众共同打击和抵制非法店(点),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六)加强沟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行政村、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将本村、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于每周四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联络人:郝 锋         联系电话:13903827392

邮箱:blhxlyxl@163.com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