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7-0019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4 | 发布日期:2017-08-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选房流程
第一步:按照《选房通知书》时间、地点、轮候顺序要求,依次排队进入待选区待选;第二步:到选房区进行选房登记;第三步:到租金核算区核算租金;第四步:到合同签订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房租和押金。
选房注意事项
1、参加选房登记的家庭,必须按《选房通知书》时间、地点要求选房登记,登记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原件、选房通知书。
2、申请人确实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参加选房登记时,受委托人必须出具申请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受委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申请人参加选房登记。夫妻双方之间可不用委托书,但申请人不能到现场的必须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登记。
3、具体选房登记时,按选房序号分批选房登记,每个家庭选房时间为5分钟。选房登记开始后,叫号三次不到的或者5分钟内不能确定的则排到本时间段内选房登记(上午或下午)的最后;当天不到的,视为放弃。
4、为维持选房现场秩序,每户选房家庭只允许两人进入现场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