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建筑工地第二次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80759247/2017-000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14发布日期:2017-08-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建筑工地第二次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港建环〔2017〕125号


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建筑工地第二次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4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017年建筑工地第二次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7〕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28号),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建筑工地第二次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三下降一杜绝”为目标,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记录一批不良行为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2017年建筑工地第二次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闫建民局长担任组长,赵金良副局长、杨建杰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结果汇总,刘明华副站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业务组,分别为:

1.南区房建检查组:杨  威  周  婷  石兴元

2.北区房建检查组:王春光  史亚强  李苑苑

3.南区市政检查组:李  帅  吴晓旭 

4.北区市政检查组:王  畅  韩少华

5.后勤保障组:王继良  朱  兴  杨向远

三、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工程,市政道路、桥梁、河道、绿化等工程。

四、检查重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及深基坑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专项方案及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超高、超长支撑系统的专项评审及有关部门的验收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三)消防安全及施工用电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值班制度、编制灭火应急和疏散预案的制定情况;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动火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明火作业、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活动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合规性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置情况,包括外电防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

(四)“三宝、四口、五临边”及外架防护情况

重点检查作业人员必备的安全帽、安全带和施工用安全网的配备情况及使用防护措施的制定情况;建筑工地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以及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房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的防护措施设置情况;外架的搭设方法及钢管、扣件等配件的合规性情况。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维修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情况。

(六)扬尘污染整治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七个百分之百”标准的落实情况;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和工地车辆出入口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情况;设置PM10监测仪及视频监控设备且与监控中心联网情况;拆除工程设置全封闭围挡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情况;渣土、建筑垃圾及粉状物料运输车辆的密闭措施执行情况;其他扬尘防治措施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安全资料方面情况

重点检查项目管理人员及三类人员配备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尽责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和现场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新进场工人安全法制、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及事故案例教育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等。     

五、时间安排

(一)项目自检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全区各建筑工地由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检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二)检查组全面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17日)

检查组分别对各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及相关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出的主要安全隐患问题做现场反馈。

(三)隐患整改复查阶段(9月18日至10月7日)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督办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8日至10月31日)

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对此次专项检查结果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检查组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最突出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要求,自查自纠。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将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提前整理、签证、完善,做好迎检工作。各企业尤其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检测单位要对现场起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记录,有关责任人必须对检查内容确认签字,并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三)夯实责任,严格整改。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深入查找隐患,全面堵塞漏洞,强化风险防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四)狠抓落实,消除隐患。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资料缺项较多的、逾期未报送整改报告的项目或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采取局部暂停施工、记入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单位不良行为记录、扣除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分值等处罚措施,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宣传,严格奖惩。本次检查结果采取评分排名制,综合评分由检查人员、外聘专家、参与检查的项目经理三类人员评分累计而成。最终房建组、市政组分别选出总分前十名的项目单位,予以全区通报表彰,同时,房建组、市政组分别选出总分后十名的项目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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