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正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郑州市中小学生雾霾预防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预防指导机制。为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由此造成的伤害,保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市教育局于2016年10月出台了《郑州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范响应分级、响应流程、响应措施,加强通信保障,开展宣传教育,注重信息报送。随着社会对雾霾防护认识度的提高,市教育局会不断完善对雾霾天气的预警机制,强化等级响应措施,指导学校采取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应急工作科学合理开展。
二、关注防护用品质量,进行合理建议。目前在空气污染大环境的刺激下,市场上的防雾霾口罩琳琅满目,国内现行的口罩标准有三个: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按照标准分类,第一个属于劳动防护类产品标准,后两个属于医用防护产品标准,由于使用环境不同、防护的主要对象不同,其中的任何一个标准都不能完全适用于民用防雾霾(PM2.5)口罩。
2016年11月1日起,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口罩佩戴后应能将吸入的PM2.5浓度降低至7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并可根据空气污染程度选择不同等级的防护口罩。但是,执行新《规范》的产品在市面上并没见踪影,绝大多数口罩标称的执行标准还是GB 2626-2006。针对这种情况,市教育局会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市场上出现的防护用品进行合理建议,建议学生选购口罩时首先看它执行的是否为新国标,第二要看它的防护等级。新标准将口罩的防护级别由低到高分为D、C、B、A四级。比如A级对应“严重污染”,在PM2.5浓度小于等于500微克每立方米时使用。B级对应严重及以下污染,在PM2.5浓度小于等于350微克每立方米时使用。
三、加强对大气污染的宣传工作。2017年5月市教育局为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出台了《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以“打造碧水蓝天,建设美丽郑州”为主题,围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舆论引导,唱响主旋律,集聚正能量,营造全民治污、防污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学校师生的低碳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切实做好校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并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班会、队会,国旗下演讲,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校园网、校园电视台、教育信息网、教育微博、教育微信等宣传途径和载体,及时宣传环境污染防治的目的和意义、好的做法和典型事迹。
本学期还要求各学校要着眼强化科学发展意识,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理念等纳入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年度培训(含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培训),课时不少于2小时;要以环境科普知识、环保形势任务及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对未成年人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市教育局下一步会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积极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安排专家接受采访、参与网络访谈,使更多的学生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