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发放二胎家庭补贴的一些建议提案的答复(编号:201700252号)

  • 索引号:005252266/2017-006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14
  • 发布日期:2017-08-1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政府发放二胎家庭补贴的一些建议提案的答复(编号:201700252号)

    李勇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发放二胎家庭补贴的一些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学前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孩子幸福人生的奠基工程,是国家培养人才的先导工程。自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办园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郑州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目前“二孩政策”的落地需要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持,对此,郑州市教育局将在“十三五”期间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快速、有序、均衡发展。

    随着城镇化发展、国家二孩政策的实施,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我们将统筹考虑这些因素对我市人口发展趋势的影响,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合理确定幼儿园布局及建设规模。以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重点解决农村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短缺和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问题。在《河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要继续加大学前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着力增加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顺应城镇化进程及新的计生政策的实施,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我市将按国家、省市要求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支持各地将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回迁安置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继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及其他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市财政对新建、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按市区每班20万元、农村每班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全额用于发展普惠性幼儿园,2016年下达奖补资金14800万元。制订了郑州市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奖补办法,按照入园率、普惠比、投入比(含财政占比、公办率、新建园情况)三个因素,设立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加快发展加大投入奖补项目。2016年下达4200万元市级奖补资金,引导激励县区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为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2015年6月初,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对扶持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为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在继续教育、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同等权利。

    (三)推进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照国家、河南省规定和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条例、规划技术要求,配套建设住宅区幼儿园(每5000人区域内预留1所6个班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城镇配套建设幼儿园由当地政府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执行河南省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做好规划、建设、补建、移交等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相关资助政策。针对在郑州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郑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郑州市财政局、教育局于2012年出台了《关于制定郑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用)》(郑财教[2012]14号),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将进一步落实,促进“二孩政策”的实施。

    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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