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7-000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5 | 发布日期:2017-08-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履行审计机关法定职责,积极发挥国家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中牟县审计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为弥补审计力量不足,合理利用专业化社会资源,选择优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县审计局通过公开招标,遴选出40家资信优良、业务过硬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作为投资审计参审备选单位。
二是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资料报审、流转等行为。县审计局制定了《中牟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资料管理办法》。明确审计机关与中介机构在审计资料报审、流转过程中的责任,保障审计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运行。
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业务监督,保证审计项目质量。县审计局出台了《中牟县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管理办法》,从审计程序、审计时限与审计纪律、质量验收考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服务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