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办事处四举措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索 引 号:683157743/2017-0010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未成年人,溺亡,预防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14发布日期:2017-08-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港办事处四举措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为确保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新港办事处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落实了一系列实用、有效的工作措施,有效预防了辖区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安排,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并由综治部门领导牵头部署落实,建立了办事处、管区、村三级属地管理责任,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协同妇联、教育、执法等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筑牢安全责任防线。

二是全面排查,加强防护。全面开展水域安全普查,各管区、各村对辖区内水库、河流、干渠、池塘及所属单位、责任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底册,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在可能发生溺亡事故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警示性标识标牌,配齐救生圈、竹杆、绳索等应急救生设施,在学校、村庄附近、学生上学道路沿线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到实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宣传。指导辖区学校重点对低龄低年级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协同学校、妇联利用暑期深入各社区、村庄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相关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短信等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同时,做到整体宣传和入户宣传相结合,确保有学生的家庭一户不漏,全面宣传到位。

四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组织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特别是汛期节假日期间,每周专项督查不少于一次,按照“三清三明四到位”工作标准,狠查整改防护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工作敷衍应付、措施不力、作风不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并跟踪督导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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