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5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5 | 发布日期:2017-08-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8-15 | 废止日期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商都路邮政支局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商都路邮政支局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商都路邮政支局施工项目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546.7平方米,容积率0.5,绿地面积954.56平方米,绿地率37.48%,总建筑面积1272.81平方米,全部为地上面积,总投资851.5万元,主要提供信函、包裹收寄及投递等邮政共用事业普遍服务。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东、商都路南;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已完同类施工工程业绩。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已完同类施工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10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307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
(7)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主要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缺一项业绩无效);
(8)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9)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10)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
(11)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2)信用中国查询页。
注:1、以上资料报名时(1)、(3)、(4)项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须按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起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307室
(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 系 人:李静、闫志明
电 话:0371-68850950
电子邮箱:xdz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