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三里河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电缆排管(二期)施工(续建部分)招标公告(二次)

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5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10发布日期:2017-08-15
体    裁生效日期:2017-08-10废止日期
郑州市区三里河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电缆排管(二期)施工(续建部分)招标公告(二次)郑州市区三里河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电缆排管(二期)施工(续建部分)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区三里河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电缆排管(二期)施工(续建部分)进行公开招标(二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区三里河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电缆排管(二期)施工(续建部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工程概况:郑州市区三里河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电缆排管(二期)施工,自九如路龙湖外环路东北角现状1’#电缆井处起,向南新建14位MPP顶管横穿昆丽河至九如路东侧黄河东路北侧现状2’#电缆井处,向东沿黄河东路中央绿化带新建混凝土顶管内穿14位MPP管至金水东路新建15#电缆井处,与已建排管连接。

本次续建范围为:

(1)金水路南侧按照图纸S1141S-T0302新建1#-12#电缆检查井,新建0 061-0 253段电缆排管,新建0 425-0 776段电缆排管,新建0 776-0 831段新建MPP顶管。

(2)金水路北侧按照图纸S1141S-T0102A新建8#、9#两个电缆检查井。

本工程投资估算约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取得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  企业在2014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输电线路工程(电力排管)施工业绩(施工合同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

3.6  拟派项目经理在2014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输电线路工程(电力排管)施工业绩(施工合同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且三者均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7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且前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9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人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10  报名单位需于2017年8月10日9时至8月16日17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等主体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主体类型为“法人”;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主体类型为“自然人”),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8月16日17:00,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3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进行现场查验。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均需按要求进行,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

(4)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材料;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证明。

备注:

1、上述(1)~(6)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或资格预审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其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05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8.1 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邮箱:2602893914@qq.com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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