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49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04 | 发布日期:2017-08-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8-04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融智谷项目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豫郑郑东服务[2014]062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金融智谷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23-1708009
2.3工程规模: 郑东新区金融智谷项目位于龙湖区龙湖中环南路北,鑫睿路南、龙翔四街东、龙翔五街西,总建筑面积约24178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5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5880平方米。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3000万元。
2.5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监察委员会(或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叁级(或以上)、承修类叁级(或以上)、承试类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备案。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在有效期内),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企业业绩要求: 2014年7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7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提供要求: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需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项目无需提供);项目经理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需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且以上三者材料中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
3.4提供近一年来(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5投标企业拟派施工人员应具备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
3.6提供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2017年8月9日12时-8月10日17时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4.1.1~4.1.11款应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4.1.1 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4.1.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要求提供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资质证书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留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备案的证明材料提供郑州市供电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需至少提供一项在郑州市区域范围内的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盖有竣工检验专用章的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原件或复印件】;
4.1.4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暂不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1.5 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4.1.6近一年来(2016年7月-2017年6月)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连续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1.7 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
4.1.9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证明材料,投标企业拟派施工人员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
4.1.10 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11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1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4日至2017年08月10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7年0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相关内容应一致),只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基运投资大厦12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郑工 徐工
电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98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