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48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6 | 发布日期:2017-08-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7-26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郑东新区南塘中学景观绿化工程 已获得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括:项目由项目综合楼和地下车库组成,总用地面积36019m²,总建筑面积38545.66 m²,容积率0.74,建筑密度20.21m³,绿化率40.20%。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投资概算:约450万元
2.4 招标范围:郑州市郑东新区南塘中学园区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07月0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园区景观绿化(不含城市道路绿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提供合同原件)。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14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园区景观绿化(不含城市道路绿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三者项目经理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更换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中报名期间开具的为准;
3.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人2016年6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07月26日09时至2017年08月01日17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6日至2017年08月01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08月0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4.3.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3.3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4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4.3.5提供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
4.3.6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
4.3.7 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3.8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社保证明为投标人单位2016年06月-2017年06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9.3 地址: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9.4 联 系 人:李女士 韩先生
9.5电话/传真:0371—88811803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