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41/2017-001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7 | 发布日期:2017-08-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三中卫生室,地址:荥阳市开发区康泰西路004号,登记号PDY4161953841018211D4001,因医疗机构主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荥阳市卫计委决定于2017年8月17日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公章。
如被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荥阳市人民政府或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