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5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7 | 发布日期:2017-08-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8月17日,市散煤办督查组在徐庄镇散煤办和徐庄工商质监所陪同下,对徐庄镇燃煤大灶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先后查看了兴峪大酒店、昌盛羊肉馆、峪兴酒楼和3家小吃店,发现还不同程度存在使用燃煤现象。检查组要求责任单位要对辖区内民用、商用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开展摸底排查,确保全面取缔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7日内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