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东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 索引号:679456687/2017-0024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境违法处罚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中环监违改字【2017】101号
  • 成文日期:2017-08-16
  • 发布日期:2017-08-17
  • 体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州东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郑州东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所、存储容器无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我单位行政处罚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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