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95735/2017-00123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经济体制改革/业务信息/价格体制改革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改革,价格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464号)和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医疗服务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推进我区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区城市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经研究,成立我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乾坤 区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张会有 区发改委纪检书记
何国亮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浩 区卫计委副主任
尹秀平 市社保局上街分局党组书记
成 员:王辉波 区物价所科长
韦 科 区卫计委医改办主任
张 丽 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马晓雁 市社保局上街分局医保科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制定、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二、确定范围、突出重点
本次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院范围:上街区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上街区中医院)。
改革重点: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提高护理、诊疗、治疗、手术、康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三、加强联系、扎实推进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进度,按照《郑州市上街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和《郑州市上街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推进表》的要求,根据《郑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拟定相关文件,并上报区政府或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以确保我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能够及时落实到位。
四、落实责任、强化保障
(一)明确部门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求和职责分工,及时细化落实改革措施。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制定、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定价方式,合理确定和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技术规范,加强行业监管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落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总费用、次均(床日)费用、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药占比、门诊和住院人次等指标定期通报制度,督促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和医疗机构控费意识。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医保支付标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医保与价格政策的衔接配合,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服务由谈判形成价格机制的研究,建立完善系统的谈判机制,落实、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政策,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费用控制,制定、落实医保支付标准的政策措施。
(二)协同推进改革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薪酬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协同推进、衔接配套,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建立经营规范、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药品流通新秩序和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医疗机构内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三)鼓励探索创新
鼓励各有关部门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在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与医疗机构建立谈判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调整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以及控制医药费用、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商业保险作用等方面的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累经验,促进改革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第三方在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核算医疗服务成本和开展政策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更加客观、 公正、规范、透明。
(四)做好跟踪评估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督导、考核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跟踪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推广好的做法。要充分利用发挥信息化特别是大数据技术,有效利用医疗机构信息化平台,实时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掌握医疗机构改革运行以及医药价格、费用变化情况,动态完善相关政策。要密切关注改革后医药费用变化情况,防止出现其他方面未见到实际效果,医疗服务价格却大幅上升,群众和全社会医疗负担加重的问题。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并做到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五)加强舆论宣传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准备解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凝聚各方共识,为改革创造良好氛围,确保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