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749232743/2017-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牟县监察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18发布日期: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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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 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有关政策。

 (七)调查了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各部门县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承担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1.机关本级

2.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收入总计1539.47 万元,支出总计1539.4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5.95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办案场所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53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9.4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539.47万元,其中:基本

支出902.82万元,占58.64%;项目支出636.65万元,占41.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39.47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44万元,增长7.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4.82万元,占98.3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万元,占1.61 %。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517.99万元,支出决算为151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24.8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0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的90.22%。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27.82万元,下降67 %。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27.93万元,下降73.25%。

(三)公务接待费3.36万元,完成预算的84%,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决算数比 2015 年增加0.76万元,增长22.6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  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55万元,比 2015年增加145.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31日,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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