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7-00190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贸易统计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7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1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居五县市第二位。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实现零售额40.5亿元,增长22%。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继续增长
1-7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26亿元,同比增长44.6%。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70.6%,日用品类增长9.9%。
二、居住相关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
1-7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2亿元,同比增长47.2%,比去年同期提高20.9个百分点。其中建筑材料类增长36.2%,五金、电料类增长2.5倍。
三、交通类商品增速回落明显
1-7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汽车类增速仅为4.8%,比上年同期下滑12.4个百分点。而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速同为20.5%,比上年同期下滑12.1个百分点。
四、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
1-7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娱乐体育类实现商品零售额6378.0万元,同比增长了59.4%。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8.1%,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