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56/2017-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突出“抓、细、实、管”工作举措,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及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一是落实主体,突出“抓”字。强化各载体单位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督促各载体单位建立工作责任制,对辖区内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处置进行定期调度,将所有地块“上图”定位,查清原因,实行“挂图作战”,逐一“销号”。
二是分门别类,突出“细”字。细化工作措施,采取“一类一策”的方式,严格处置。对已经具备供地条件的,简化程序,及时给予支持办理;对因有关载体单位供地材料不齐全的,督促各载体单位尽快完善供地材料,加快供地进度;对因项目未落实的,督促各载体单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落实项目,完成供地手续。
三是跟踪管理,突出“实”字。分片督查指导,由国土部门各负责同志根据工作分工,分片包干,定期对各载体低效土地处置进展情况进行指导。同时,会同市督查目标办对全市处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并按月上报进展、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处置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四是探索机制,突出“管”字。探索建立供地率考核机制,加快土地供应,提高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效率,使土地征收后尽快用于项目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完善供后动态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建设用地供后动态巡查,督促用地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加快已供土地开发建设,提高土地产出效益;落实考核挂钩机制,专项清理工作成效将与指标支持相挂钩、与年终各载体工作考核相挂钩,全面提高全市的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