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7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运行费用标准核算机构竞选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运行费用标准核算机构竞选项目
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单一2017(002)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谈判公告媒体及信息:
本公告于2017年8月1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8月16日
谈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康庆春、刘国峰、艾凤霞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肆万元(¥:240000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中路10号1号楼1216单元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5988985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7782537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