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索 引 号:08080960X/2017-0002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18发布日期:2017-08-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了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8月18日上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郑州航空港区食安办主任、郑州航空港区食药监局局长贺一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辖区全体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人员共30余人参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局印发的《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分析食品生产形势,部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的工作任务。

食品监管处李峰处长传达省局会议精神并领学了《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省局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郑州花花牛乳制品有限公司代表发言,交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验,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代表与会企业响应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倡议,各企业积极响应倡议并作出承诺。

贺一峰深入分析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面临的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从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角度,指出面临的风险隐患还很多。一是源头风险,二是过程控制,三是一非两超,四是主观恶意违法。要求企业树立安全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发挥社会引领作用,促进郑州航空港区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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