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旅游数据系统的实践应用,近期将组织开展全市旅游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体
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组织本单位、辖区旅游企业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采集形式与内容
此次旅游信息采集依托郑州市旅游局官方网站,采取网上填报的形式。采集范围主要包括: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餐饮场所、购物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乡村旅游点、公共服务设施、滑雪场地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企业信息和新闻信息两大类。企业信息内容主要涵盖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类型、等级评定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新闻信息主要为企业相关的新闻资讯、优惠信息、活动推介等内容。
三、采集步骤
请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8月30日前组织涉旅企业,填写《郑州市旅游局官方网站企业用户信息表》(附件1),报送至我局申请企业账号密码;9月1日至15日,组织涉旅企业按照《郑州市旅游局官方网站企业用户手册》(附件2)登陆填报。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余盈盈 张莹莹 电话:0371-67188273
QQ群:130938830(郑州旅游信息员联络群)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充分调动辖区旅游企业的积极性,确保采集信息真实可靠、准确及时、全面有效。我局将于9月30日前对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2017年8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