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城管函[2017]35号
签 发 人:周 岭
办理结果: B
对区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70310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王德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原区主干道增加公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找公厕难的问题。目前,中原区共有84座水冲式公厕或生态公厕。按照国家建设部规定,繁华路段每300-500米就要有1座公厕,次干道每800米设1座公厕的标准,中原区部分路段的公厕数量确实不达标。您在提案是提到桐柏路、建设路、中原路公厕了了无几,有的道路上一个公共厕所也没有,这的确是个事实。中原区公厕数量不够的主要原因归纳为两点:1、公厕建设选址难,是公厕建设中的头等难题。人人都需要它,人人又都想离开它远一点,没有人愿意将公厕建在自家门前。颍河路、伊河路、淮河路、桐柏路从中原路到化工路两侧严重缺失公厕,随地大小便现象很严重,也经常接到类似的投诉电话,我们也曾书面与中原规划分局沟通过。可在三环内缺公厕的路段,根本找不到建设公厕合适位置,只能通过设置移动水冲式公厕和接管改造市场内的公厕。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主管单位,主要职责就是对公厕卫生保洁和公厕设施的运行与维护,为维护城市卫生提供服务。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公厕建设用地问题,但是解决公厕建设问题,更需要多个单位互相配合。2、拆了未建。仅2014年一年,因为道路拓宽、城中村改造等原因,中原区的公厕被拆除了12座,2015年半年时间又拆除4座公厕。在拆除的这些公厕中,没有任何开发商承诺对拆除的公厕给予重建。拆一座公厕容易,要新建一座却相当难。公共厕所既无产权证,又没土地证,不享受“回迁政策”。被拆除后大都既不迁建到别处,又不在原地重建,这样公厕新建步伐赶不上拆迁速度,公厕拆除时我们只能服从上级指示,对于重建我们则显得无能为力。
二、关于增加设置公厕标识牌的问题。2011年,中原区在自管公厕和同意开放公厕的沿街单位门前安装520个标志牌,此后城肥队每年都要按照市统一要求更换和重新设置300个标志牌。常有个别单位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除公厕标志牌的现象,尽管我们经常检查,及时补上丢失的标志牌,但还是要丢失,这是找不到标志牌的原因之一;再者因为夏天枝繁叶茂,挡住了公厕标志牌。
三、关于增大公厕标识牌面积的问题。您提的这个建议非常好,公厕标识牌是郑州市统一规划的,我们将向上级部门反映这一问题。
公厕数量不足,分布不均,不仅是中原区存在的问题,也是郑州市各区的普遍问题。各大媒体对于公厕数量和分布不均曝光后,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于2011年3月21日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厕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郑政[2011]18号)文件,对公厕的规划、建设、管理、拆除、导向牌的设置都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区开放沿街单位公厕对外使用。现在,中原区100家沿街社会单位公厕对外开放工作开展的很好,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100家单位门前都设置有公厕导向标识,在工作时间内免费向群众开放,有效地解决了市区内如厕难问题。
公厕虽小却不是小问题,体现了民生大主题,体现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公共服务品质。我们下一步的工作,一是要加大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公厕建设的规划;二是要加强管理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完善设施,体现人文关怀。如设立老年人、盲人、残疾人专用间,内设扶手,入口处设置盲道、轮椅坡道;设儿童专用小型洁具,以及提供母婴休息的设施,女厕内设自动售卫生巾机等;四是要加大检查和维修力度,保证设施完好率在98%以上,更好为群众服务。
我们在此也希望您利用您政协委员的特殊身份向政府建议: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应当规划先行,尤其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公厕应当优先规划,才能从根本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才能真正杜绝随地大小便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与政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