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妇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005296664/2017-002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关键词: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决算,部门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1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妇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牟县妇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牟县妇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推动中牟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指导乡(镇)妇联、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工作委员会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承担中牟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

    下属单位:中牟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牟县妇联规格正科,核定人员编制共7人,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数3人(行政编制),退休人员3人。所属事业单位中牟县妇女儿童委员会办公室规格股级,核定编制共2人,实有人数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牟县妇联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中牟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不属于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表

     

    第三部分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年收入总计251.7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1万元,支出总计251.59万元,与2015年130.15万元收入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1.63万元,上升93.45%;与2015年135.79万元支出相比,支出增加115.8万元,上升85.28%。主要原因:包含项目建设经费90万元,同时,年度专项活动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总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妇联部门本年收入合计25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7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妇联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5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22万元,占69.25%;项目支出77.37万元,占30.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51.78万元,支出总计251.5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1.63万元,上升93.45%;支出增加115.8万元,上升85.28%。主要原因:包含儿童之家建设项目经费90万元,同时,年度专项活动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总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6%。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72万元,占98.69%;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66万元,占1.31%。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124.1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

    (二)农林水支出(类)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02万,其中:人员经费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70万元、绩效工资1.84万元、住房公积金2.66万元;公用经费9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55万元、印刷费32.35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0.5万元、租赁费6万元,会议费3.01万元、培训费8万元、福利费0.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3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俭,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实有0辆,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拍卖,账面尚未减少),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3.1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严格用车管理,公车改革,车辆减少至0辆。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6 年共接待0批次、0人次。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0.44万元,下降100 %,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开支。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厉行节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61万元,支出决算为48.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其他支出48.2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牟县妇联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1万元,比2015年增加26.26万元,上升40.68%,主要原因:活动增加,总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牟县妇联部门建设9所“儿童之家”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牟县妇联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县妇联事务(款):是指县妇联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县妇联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县妇联部门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县妇联部门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县妇联部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 公开08表.pdf
  • 公开07表.pdf
  • 公开06表.pdf
  • 公开05表.pdf
  • 公开04表.pdf
  • 公开03表.pdf
  • 公开02表.pdf
  • 公开01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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