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袁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道路、公园等地名优先考虑消失的村庄名命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地名是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是国家和民族历史的见证、文化的记忆、情感的寄托。近年来,随着我市的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大量村名逐渐消失,其中不乏有很多深厚文化内涵古老的地名、村名,对地名文化传承造成了很大损害。郑州历史悠久,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您建议在原村庄土地上修建、开发的道路、公园、安置房等基础设施优先考虑原村庄名。在修订《郑州市地名管理规定》时,应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把地名文化遗产内容纳入地名规划,确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地位,并建立法定程序,充分征求原村庄居民等公众的意见。能够有效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优秀地名文化,营造浓厚的地名文化氛围,同时可以宣传郑州,提高郑州的知名度,促进郑州各项事业的发展。这些建议十分必要而且迫切,根据民政部统计,1986年以来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我国有40多万个村名被遗弃,我市城区从2003年启动城中村改造后,有228个村落被拆除,除了个别村名以小区、道路名称保留下来,其余大多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当前我市正在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地名普查办《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2016年4月27日,郑州市地名普查办印发了《郑州市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地名普查工作中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要开展地名文化资源调查,深入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优秀地名文化传承,加强地名文化宣传。
您的建议非常符合当前加强历史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实际,我们在当前和将来的工作中根据您的建议,一是将加强历史地名传承和保护,以当地主地名命名道路和公园,作为城区公共设施命名的一项重要原则加以落实。近年来,在村庄范围内的非城市主干道命名,基本上沿用村庄名称或原村庄名称(已拆迁村),如:木马村街、陈岗街、胡庄街等95条道路用村庄名称命名,将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保护工作力度。二是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将拆迁安置小区命名必须征求当地群众意见作为地名备案的必要条件之一,列入新建住宅区备案程序,推广使用原村名来命名新建小区,近几年,已有弓庄新城、瓦屋里新居、东史马小区等4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使用原村名。
非常感谢您从把郑州建设成国家中心城市的高度关心我市的发展,并诚恳地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的地名管理工作,为我市的地名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7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叶长彦 联系电话:67181151
抄 报:市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