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5085/2017-001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供销合作社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社发〔2017〕37号 | 成文日期:2017-08-22 | 发布日期:2017-08-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市社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
卢景塘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