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549411X/2018-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 文 号:十发〔2017〕38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22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社区)、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马清亮同志任党政办主任,免去其计生办主任职务;
韩红彬同志任大督查办主任,免去其企业办主任职务;
荆学亮同志任综治稳定办主任,免去其稳定办主任职务;
赵富森同志兼任统计站站长职务;
程彦伟同志任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免去其统计站主任职务;
王书强同志任企业办主任,免去其非公支部书记职务;
王彦杰同志任城管科主任,免去其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袁艳宾同志兼任党政办副主任;
毕志强同志任大气办主任,免去其城管科主任职务;
董宜茂同志任环保科科长,免去其科技办主任职务;
曹振伟同志任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查违办主任,免去其城管科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彦强同志任食安办主任,免去其食安办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广强同志任科技办主任,免去其信访办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丽同志任社保所所长,免去其社保所副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贾淑红同志任计生办主任,免去其计生办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天锋同志兼任非公支部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试用期一年);
张莉同志任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军旺同志兼任新城办副主任(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冯晓凯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保军同志任网格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陈群同志任查违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卞贞超同志任协税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松龄同志任企业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荆颖颖同志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同志任城管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庆杰同志任计生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瑞珍同志任信访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慧锋同志任信访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豪杰同志兼任综治稳定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鹏亮同志任三资代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瑞明同志任幸福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十八里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