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9772/2017-000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应急,地震,预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22发布日期:2017-08-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单位各科室:

《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地震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成,经单位领导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7年6月15日        

 

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加强单位机关地震应急工作,确保地震发生后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处置地震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第172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89号)、《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街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上政办〔2015〕27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保障活动。

(四)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下,实行防震工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紧急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服从全局的原则。

(五)灾害分级与响应

    按照上街区地震应急预案中的灾害分级标准,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区农委根据灾害分级和分级响应原则,其应急响应也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一般地震发生时,区农委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实施救援,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发生后,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抗震救灾整体指挥下,全力实施地震救援工作,并随时接受地震应急任务安排和调整。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刘  毅  主任

副指挥长:安红伟  党委副书记

          王  哲  副主任

          杨  霞  副主任

              王  滑  纪检组长

              王文军  工会主席

成    员: 张文阁  办公室主任

           马子明  水务科科长

           张  娜  农业科科科长

           房红圣  林业科科长

           马文标  畜牧科科长

主要职责:在上街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指挥本单位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上街区,未在上街区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位时,由所在处室人员按职务高低依次递补。

(二)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指挥部实施本预案,接收和贯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收集汇总上报救援进度情况,负责本单位后勤物资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办理单位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371-68923406

2、协调组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开展地震灾情调查并上报区政府以及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灾情主要包括本单位自身与所主管行业的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另外,按照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参与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协调其他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3、抢险组

主要职责:在全区抗震救灾方面,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进行紧急处置,防止和减少由此产生的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本单位抗震救灾方面,做好局内部抢险工作,及时发现单位内存在的次生灾害安全隐患(如明火、漏水、漏电等),并通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抢险和排险。

三、应急响应措施

(一)在省、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区农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值班制度,单位抗震救灾办公室和各组按分工展开准备工作。

(二)地震发生后,迅速收集震情、灾情,上报区政府以及抄送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三)对灾区次生灾害进行调查,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紧急处置。

(四)对地震造成的本单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实施紧急自救,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单位秩序。

(五)进行灾后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救援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影响或破坏地震应急工作的给予处分、处罚。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暑、防寒、简易安居用品的应急保障,并统一发送到各单位和个人。

 (二)通讯保障

灾害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利用现有的电话、手机、计算机互连网络和其他公用通讯设施进行通讯。在通讯设施设备受损无法联络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联络。

(三)宣传与培训

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行业务技能的培训,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五、附则

地震预案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平震结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并应在机构、人员变动时及时修订。

地震发生后,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针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国家有关地震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奖惩。

本预案由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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