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700079X/2017-001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22 | 发布日期:2017-08-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好消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再行新政
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系统升级后,自2017年8月1日起,我市所有参保职工享受待遇均与郑州市同一标准,并且职工患者可享受在郑州市级、省级医院住院出院后直接在医院报销的优惠政策,方便参保职工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真正打通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距离。
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类医院起付费300元,在职报销比例95%、退休报销比例97%,二类医院起付费600元,在职报销比例90%、退休报销比例95%,三类医院起付费900元,在职报销比例88%、退休报销比例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