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召开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暨粪污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

索 引 号:587059326/2017-0005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22发布日期: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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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召开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暨粪污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

8月18日下午,我市召开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暨粪污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由政府办副主任杨战伟主持,市委副书记杨金军、副市长史战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先现场观摩大冶镇养殖场关闭搬迁及粪污综合治理情况。在推进会上,大冶镇、徐庄镇做了典型发言。畜牧中心主任高泉廷通报了我市各乡镇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暨粪污综合治理工作。

史战胜要求,要做到三个再明确,即任务再明确、时间再明确、责任再明确;突出三项措施,即强化政策宣传、强化技术指导、强化依法依规,确保养殖场、养殖户分别于8月底和10月底平稳顺利关闭搬迁,确保养殖场、养殖户粪污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10月底前一次性达标。

最后,杨金军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及粪污综合治理,是河南省、郑州市政府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也是提高我们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质量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务必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坚决打好这场硬仗。二是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今年我市要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14家、养殖户220家,粪污综合治理养殖场71家、养殖户1585家。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明确目标,摸清底数,采取多种形式,把握时间节点,抓好落实。三是要强化联动,合力攻坚。各级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区、办)要落实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及粪污综合治理主体责任,畜牧中心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国土、规划要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督查考核办要做好检查督导。市政府将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的年度考核评价,对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检查考核任务的单位,严格治庸问责。

各乡镇(区、办)行政正职、主管副职、畜牧站长、市畜牧中心和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畜牧中心  范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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