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徐庄工商质监所积极开展柴油机尾气处理液推广销售工作

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58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22发布日期:2017-08-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徐庄工商质监所积极开展柴油机尾气处理液推广销售工作

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期,徐庄工商质监所在辖区加油站,积极开展柴油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推广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把商品质量关和货源充足供应,杜绝缺货、断货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求相关加油站在开展推广销售柴油机尾气处理液工作中要做到“三到位”:一是商品摆放到位。要在柴油加油机旁边和服务区货架明显位置摆放柴油机尾气处理液,方便消费者购买使用。二是宣传工作到位。要在加油站明显位置张贴、悬挂消费提示和宣传版面,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三是明码标价到位。要在柴油机和货架的商品摆放处清楚标明柴油机尾气处理液的价格,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三是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相关加油站开展行政指导,指导经营者签订推广销售柴油机尾气处理液的承诺书,督促柴油机尾气处理液推广销售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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