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采煤沉陷区治理发展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265号)

  • 索引号:005252100/2017-009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建议,答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22
  • 发布日期:2017-08-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对采煤沉陷区治理发展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265号)

    陈五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采煤沉陷区治理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是全国重点产煤地市,历年来为国家贡献煤炭约11.6亿吨。随着大规模煤炭开采,许多地区形成了较大范围的采煤沉陷区,导致土地和生态环境破坏、建筑物损毁、矿山地质灾害频发,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危及矿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目前采煤沉陷区面积近300平方公里。各级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煤矿采煤沉陷区灾害治理工作,郑州市政府也把采煤沉陷区灾害治理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进行了及时治理,有效减少了次生灾害的发生。在国家、省支持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累计投入资金55.12亿元,累计已综合治理采煤沉陷区面积22415亩,其中:搬迁安置居民21209户,维修加固住宅13438户,复垦耕地17446亩,矿山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3048亩。

    近两年,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化解过剩产能,突出钢铁煤炭去产能的工作。2016年我市共计关闭退出矿井61对,压减产能1098万吨;2017年我市将再关闭煤矿21对,产能550万吨。同时,国家出印发了《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6〕102号),进一步了加大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支持的力度。文件要求严格防控新生深陷,加快治理已有沉陷。一是厘清治理责任,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无法明确的,由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治理;二是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居民避险搬迁;三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四是促进沉陷土地合理利用。文件还明确了资金、土地、金融税收等保障的措施。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44号),明确要求坚持资源开采与沉陷防治同步、综合治理与合理利用结合,以科学规划为基础,以厘清责任为前提,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促进煤炭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推进中,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居民避险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修复、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复垦和再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您的建议在国家、省的政策文件中,都有明确的阐述,各级各部门的配套政策也在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家、省工作安排,做好深入细致的情况调查,拟定郑州市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专项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重点支持采煤沉陷区内避险搬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地质灾害监测防控设施和生态环境修复等项目建设,不断提高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水平。

    真诚感谢您对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的关注,您的呼吁给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新的动力,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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