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 索引号:731333618/2017-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关键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23
  • 发布日期:2017-08-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一、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

    行政复议、诉讼

    主要是指公民或法人或组织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提起诉讼。

    主要诉求:

    反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引起的纠纷;

    反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引起的纠纷;

    反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城市养犬管理方面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引起的纠纷;

    反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引起的纠纷;

    反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部分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引起的纠纷;

    反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引起的纠纷;

    反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人行道及人行道外侧违法停放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引起的纠纷;

    反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市场外或经营场所外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引起的纠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5.《郑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等

     二、申诉求决类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规定,要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制止或消除违法行为,保障自身或大众或个人合法权益。

       主要诉求和法律依据:同上

    处理揭发控告类问题的法定途径

    揭发控告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党纪、国法、行政纪律等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检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

       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举报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检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机关积极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行政纪律的行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和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检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法定途径:向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举报

    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

    处理信息公开类问题的法定途径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执法或者获取的,以一定方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法定途径: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或区级人民政府申请

    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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