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20/2017-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24 | 发布日期:2017-08-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确保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到位,规范粮食收购价格行为,维护收购市场秩序,真正发挥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作用,增加农民收入,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7〕620号)精神,市发改委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向农民问询了解情况、现场对我市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荥阳分库最低收购价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收购现场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公示情况、收购价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小麦最低保护价、有无拖欠农民售粮款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相关库点现场整改到位。并要求库点坚持“一站式”服务、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等,得到群众好评。
发改委时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