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不动产交易前核对水电气暖欠费信息,推进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在此感谢您对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中有关部分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载体,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用建设为重点,着力在强化组织保障、信用法制建设、搭建信用平台、优化信用环境、完善奖惩机制、宣传教育引导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初步建立起符合郑州市情、体现郑州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2016年4月份,郑州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17年7月份,郑州市被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授予“全国城市信用工作创新奖”。
一、所作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2003年成立了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市统计局,2016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转入市发展改革委;为推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门成立了郑州市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信用法治建设。相继出台了《郑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2号)、《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郑州市企业失信惩戒联动实施办法(试行)》以及《诚信“红黑榜”》等配套文件,研究制定了《郑州市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郑州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郑州市信用信息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建设政策体系。
(三)强化信用信息平台建设。2005年底,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初步搭建,2016年,根据郑州市的现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该平台包括“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双公示系统”“机构公示系统”、“异议处理系统”、“红黑榜”、“信用报告公示栏”等六大部分,初步实现了对信用信息征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借助信用信息平台,2015年至2017年共征集信用信息2076240条,其中:2015年共征集信用信息1156594条;2016年共征集信用信息563096条;2017年共征集信用信息356550条。
(四)着力优化信用环境。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诚信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市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协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信用建设规章制度,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和《郑州市公务员诚信信息记录办法》;市质检局建立了企业质量信息档案和失信黑名单机制,提供了质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市交通委制定了《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房管局出台了《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分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郑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和《郑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评价指标》;市国税局、地税局通过微信向纳税人公开了信用级别查询,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街支行签订“银税互动”战略合作协议,以点带面的实行联合激励;市环保局实施了“环保黑名单”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市卫计委实施了医疗机构和医师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市工商局扎实做好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2016年新增信息32万余条,全市列入异常名录信息近10万条;市商务局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打造了良好的商务诚信环境。
(五)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初步建立。郑州市2016年成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目前发布的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结合行政管理权限,梳理形成了《郑州市守信联合激励清单》和《郑州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参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失信惩戒及守信激励名单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各行业主管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奖惩细则;推行了诚信黑红名单发布制度,在郑州日报、郑州信用网、郑州文明网、中原网等主流媒体发布诚信“红榜”信息9千余条,“黑榜”信息1.4万余条。
(六)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借助郑州日报、郑州晚报和郑州市电视台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2016年开通了“信用郑州”微信公众号,开展了社会信用大讲堂活动。2017年4月,市信用办联合万达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以“诚信、开放、发展、共赢”为主题的信用郑州宣传活动。市交通委、环保局等主管部门都结合行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行业信用建设宣传教育。
二、下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建设。研究制定《郑州市信用信息指标标准》《自然人信用信息归集办法》《自然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红黑榜”发布制度》《郑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协调推动各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建立以信用为抓手的行业管理制度。
二是加快推进政府各部门行政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调整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完善征信管理制度,加大对工商、税务、质监、环保、人社、公安、法院等市直单位掌握的企业法人、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征集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进一步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信用信息大数据开发利用,为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升级改造,并争取实现年内与国家、省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三是加快推进信用记录与信用产品的应用。加强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落实重点领域实名登记制,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探索建立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开展信用记录核查与应用。探索建立以信用积分为抓手的电子实名制“郑州市民卡”,研究制定具体的信用积分机制,以及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具体措施。不断扩大信用产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使用范围,在政策扶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等重大经济社会管理活动中,推行第三方信用核查和信用报告制度。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国企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等相关工作中,依法推广使用自然人信用记录的运用。
四是加快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措施。制定出台《郑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推动各行业各领域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各部委出台的相关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梳理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制度。
五是加快建立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协调推动各行业各领域主管部门本着充分保护社会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秉承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和信用修复措施,明确对信用主体存在信息异议和投诉的处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及时为信用主体纠正和消除不良影响,研究建立失信行为修复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进行修复信用修复。
六是加大信用体系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市信用办牵头采取 “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充分利用“社会信用大讲堂”、院校培训、外出调研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法,对从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前沿知识的学习和国家政策的辅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从事行业信用管理的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信用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与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七是加大营造诚信社会建设氛围力度。广泛开展典型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诚信街道、诚信企业、诚信家人和诚信个人等评选,充分运用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在“郑州日报”、“郑州晚报”、“郑州文明网”、“信用郑州网”等市属媒体推出专题专栏,开展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的宣传,宣扬各行业各领域培育和发掘的诚信典型事例和诚信突出个人,引导广大市民讲诚信、重承诺、有道德、守法纪。传播诚信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目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加快推进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研究制定了《郑州市信用信息共享指标目录(2017年版)》,其中包含燃气、热力、通信、自来水、供电等欠费信息。市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采取系统导入、人工录入和系统对接三种方式归集各行业主管单位产生的各类信息,由于公用事业单位原来采集用户信息不完整,所以目前燃气、热力、通信、自来水、供电等欠费信息和房产信息无法匹配。下一步,市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将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采集上报各类信用信息,以便进一步推进同一社会主体产生的各类信用信息之间能够相互匹配统一起来,对加强我市社会治理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将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发展,大力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