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55704589/2017-0009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审批公示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25 | 发布日期:2017-08-2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苏庄、八郎寨三期安置区项目(A3-03-02 地块、A3-06-01 地块、
A4-04-02 地块)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苏庄、八郎寨三期安置区项目(A3-03-02 地块、A3-06-01 地块、A4-04-02 地块) | 郑州市管城区兴业路以东、小李庄路以南、豫兴路以西、豫一路以北 | 河南绿地商城置业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安置区共 7 宗地,总占地面积251793㎡,总安置面积99.53㎡,其中一、二期:10#、14#、15#、16#开工,三期为 7#、 8#、12#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名称分别为 A3-03-02、A3-06-01、A4-04-02 地块)。三期安置区项目总投资5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1620㎡,建筑面积549260㎡。
| 施工期 (1)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后,可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在施工期间造成部分地面、植被破坏。建设单位拟采取严格的生态防 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占地,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及时采用植被恢复措施 并加强管理,美化环境,补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认为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 响较小。 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和厨房油烟。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有效的排放系统,设置排气口, 排气口的朝向要背离住宅楼。项目地下停车场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居民厨房油烟净化效率达 60%以上的吸排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专用的排烟通道由屋顶排放,污染物扩散较好,居民厨房燃料废气经高空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区内建设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其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规定的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项目运营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风机和泵等设备 噪声等噪声,其中配电设备等置于专门的设备用房内,并有隔音防震措施,经预测,项目区噪声可保证本项目边界及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声环境功能不发生改变。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包括入住人员、商业和物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 圾和化粪池污泥,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在加强项目周边绿化工作;临路的房间的墙体、门窗等采取隔声措施,建 设安装时提高加工精度、减小门窗缝隙;改进窗的隔声措施的情况下可使交通噪声 对项目区的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 20170825-20170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