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7-002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25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为民、利民、便民、安民”为宗旨,多举措通过采取“政府扶持、社区(居民)自治、市场推进”的方式,创新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通过不同模式的物业管理,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根本提升我区老旧小区人居质量。
(一)把物业管理和改善人居环境作为“温暖二七”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指导,把物业管理与城市发展结合起来,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一体化”建设,确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明确职责,强化物业管理服务。
(二)加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区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
镇、街道为老旧小区区物业管理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牵头组织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工作;并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建立矛盾调解、应急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依法调解辖区内物业管理纠纷;牵头完成社区物业服务站指导建设,参与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投标、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协调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等工作。
(三)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奖补机制
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按照全覆盖、低收费、有补贴的要求,由业主缴纳、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期限3年。
对办事处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的,区政府按照每站管理老旧小区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资金;对纳入实施范围内的老旧小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物业管理资金补贴。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成员单位、办事处、网格下沉人员、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组,每半年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优差评定和质量评估,以管理面积为基数,以服务效果为依据,以业主满意度和专业化、市场化率为重要指标,通过综合考核,每半年对社区物业服务站进行一次奖励性补贴。
纳入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对已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纳入社区物业服务站的,按上述标准同步进行考核奖励补贴,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物业服务企业。老旧小区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贴本区域物业费的不足,也可用于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四)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机制
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围,每年对办事处进行一次考核。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通报,各镇、办定期对社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认真组织日常检查督导。
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服务保障不到位,居民信访投诉多,物业管理矛盾突出,违反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社区物业管理考核排名落后的镇、街道、社区,将视情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及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