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5X/2017-001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关 键 词:推行以案学法“微培训”模式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25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8月21日上午,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全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以案学法“微培训”研讨活动。
此次研讨选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正在查办的“中牟县爱上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案”为素材,采用PPT授课形式,从“案情简介、法律适用、证据探讨、下步计划”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讨论。通过提问答疑、共同探讨,参加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以理力争,整个研讨过程氛围很好。
各抒己见、积极讨论
集体查看案卷情况
此次的“微培训”是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法制室为主导,以三个执法中队为受训对象,通过“一个问题专题解决”、“一件案件专题研讨”、“一本案卷专题点评”传授“微知识”和“微技能”,构建开放、及时的 “小、精、灵”的培训。“小”,即安排参加学习的以涉及的执法中队为主,人数少规模小;“精”,即力求时间不长、内容集中,迅速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注重执法人员对培训内容的消化;“灵”,结合实案培训、专家授课、平台听讲等手段,有效解决“办案与学习的时间矛盾”。同时,构建以大队为核心的学法“微环境”,以评选“学习标兵”和“办案能手”为推动点,通过执法群体之间的“传、帮、带”,使执法人员既是“发光源”又是“受光点”,形成纵横交错的全员学习“辐射链”,实现执法人员知识体系的交叉式多层覆盖,在更短的周期内为各执法队员补强更多的理论和技能“短板”,此次活动在全体执法队员中反响很好。下一步,拟开展像这类“微培训”活动2次。
(撰文:郭 凯 摄影:边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