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等8条道路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5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25发布日期:2017-08-25
体    裁生效日期:2017-08-25废止日期
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等8条道路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等8条道路交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等8条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等8条道路交通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23-1708059

2.3项目概况: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规划建设红线长886.7米,宽50米、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岗吴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规划建设红线长886.7米,宽30米、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康庄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规划建设红线长886.7米,宽40米、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天府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规划建设红线长886.7米,宽25米、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同心路(郑信路-锦绣路)规划建设红线长1217.2米,宽20米、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同福路(郑信路-锦绣路)规划建设红线长1221.3米,宽30米、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同舟路(郑信路-锦绣路)规划建设红线长1227米,宽25米,郑州市白沙园区前程路穿越陇海铁路立交工程规划红线长410米,宽60米。项目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等8条道路交通工程标志、标线、标牌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二标段: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等8条道路交通信号灯采购与安装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

2.4质量要求:工程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等8条道路交通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郑州市白沙园区锦绣路(豫兴大道-科学大道)等8条道路交通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注: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项目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6投标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暂不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第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暂不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2017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在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3.2拟派项目经理在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备注:1、类似施工业绩:第一标段指单份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交通工程(含标志、标线、标牌等)施工,第二标段指单份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采购与安装等)施工项目;2、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和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均需体现项目经理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3.4.3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8月30日12时至2017年8月31日17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打印页面(企业以单位名称查询法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2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5.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投标人2017年1月至2017年07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者网上下载的网页版(含查询网址)的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4  第二标段投标人提供的信号灯、信号机应分别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和《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的要求且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开标时提供);

3.5.5第二标段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信号灯、信号机应为同一品牌且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厂家投标无需提供);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现场查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4.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4.3.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书(如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材料;

4.3.6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的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3.8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在2017年1月至2017年06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3.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4.3.10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3.5.4和3.5.5项要求的检测报告和授权书;

4.3.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11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获取时间及费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南路交叉口互联网金融大厦

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郑工   徐工

电话:0371-63976573/ 6397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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