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42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312X/2017-001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11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421号建议的答复

    郭素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良环卫清扫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环卫车辆基本情况

    我市区现有道路清扫保洁面积7700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作业面积6545万平方米,各类环卫清扫(冲洗)车辆1940台(其中新能源车辆721台,占总数的37.16%),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了85%;2015年以来,环卫保洁作业推行了“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模式,环卫作业质量明显提高,道路积尘明显减少,市区快速路、主次干道积尘平均称重达到了10克以下。

    二、主要做法

    为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效果,逐步实现国家、省市节能减排的目标,市城管局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环卫车辆使用节能环保的新能源车辆。

    (一)2015年,市财投资337.98万元政购置小型电动快速保洁车786台,对各区(管委会)购置电动快速保洁车进行奖补。各区(管委会)共购置电动快速保洁车1024台。

    (二)2016年,市财政投资4.58亿元购置新能源清扫(冲洗)车辆476台(中型洗扫车辆331台、小型冲洗车辆145台)对各区(管委会)进行将补,安装充电桩310个。

    三、下步打算

    (一)结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各区(管委会)购置垃圾收集二转车时都要采用新能源车辆。

    (二)为鼓励各区(管委会)购置环卫机械化车辆的积极性,今年市财政计划投资1.3亿元购置小型电动冲洗车1000台、电动垃圾转运车1000台,用于对各区(管委会)的将补。各区也要投资同等金额的资金购买电动冲洗车和电动垃圾转运车。

    (三)在以后购置环卫车辆时,中型以下环卫车辆都考虑购置新能源车辆以减少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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