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17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312X/2017-001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11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175号建议的答复

    韦强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辖区、县道路两侧铺设塑胶路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市城管局主要负责郑州市主城区主次干道的路面养护维修工作,新建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由相应部门负责。

    2.郑州市道路规划人行道宽基本为5米,其中包含道路侧石(15-625px)、边石250px,这样人行道净宽4.65-4.75米,人行道上还要栽行道树,树池一般宽1.5米,间距5米,将这些最基本的设施安装完毕,人行道实际能供行走的有效宽度也就剩3.15-3.25米了。

     

    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规定,人行道须设置盲道,同时应满足以下规定:

     

    而且在这宝贵的3米多的宽度内,还要埋设通讯管线、燃气管线、电力管线,这就是人行道上检查井较多的原因。

     

    人行道上的盲道、检查井等各种设施

    3.彩色沥青路面具有普通沥青混凝土的弹性强、减振性强和容易清扫冲洗等良好性能外,还改善普通沥青路面黑色的单调性,可以与周围的建筑、景观互相搭配、协调。采用沥青铺筑步行街、景观路、广场、庭苑、小区道路、园林的地坪,既美化环境,又突显自然情趣。目前我市在生态廊道内设置了彩色沥青非机动车道,东区CBD部分路段的非机动车道采用了彩色沥青薄层系统涂装。

    如果原人行道损坏翻建时采用彩色沥青路面,由于沥青混凝土施工时需要采用摊铺机摊铺,并及时使用压路机等压实机械将路面压实,否则沥青混凝土质量无法保证,很快就会损坏。而如前所述,目前市区内人行道盲道及各种检查井的存在,使摊铺机、压路机等机械无法在人行道上施工。

     

    彩色沥青路面施工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我市原有人行道损坏翻建时,暂不具备采用彩色沥青路面的条件。

    市城管局将积极向规划部门反映,建议规划部门在道路及管线规划时,将位于人行道范围内的其它设施迁移出人行道并增加人行道宽度,以满足人行道上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同时具备了施工机械进入施工条件时,这样可将人行道改建为彩色沥青路面。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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