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16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312X/2017-001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11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162号建议的答复

    王淑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非生活垃圾处置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活垃圾处置方面

    2015年以来,郑州市在垃圾分类上做过一些尝试和探索,会同新闻单位向广大市民宣传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发放宣传页4万份,组织活动120余次;制作并发放了各种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方便市民分类投放。同时积极在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部分居民楼院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的探索。由于政策法规不健全、管理机构不完善、全面产业化尚未形成、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分类工作进展缓慢,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郑州市被列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46个城市之一。省政府、市政府已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列入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7月10日上午,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2017年7月21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86号)。7月27日,市政府下发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郑政〔2017〕22号)。根据工作需要,市城管局先后制订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试行)、《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宣传方案》、宣传手册等。这些配套文件的出台,为保障省政府、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的稳步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全市已确定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单位、学校)52个(金水区10个、中原区5个、二七区3个、管城区9个、惠济区5个、郑东新区10个、经开区5个、高新区5个)。其中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郑东新区已启动了试点,进行先行先试,为下步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积累经验。

    按照《方案》要求, 2017年底前,在全市52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8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9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废旧纺织品、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初步建成。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系统,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

    二、关于建筑垃圾处置方面

    (一)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布局建筑垃圾消纳设施

    1.统筹谋划,编制我市建筑垃圾消纳场专项规划

    依据我市情况,由市城管局进行前期调研,并请示市政府统筹制作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专项规划。市政府指示由市规划局负责,将建筑垃圾专项规划纳入郑州都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规划年限为2017年至2030年(近期为2017-2022年,远期为2023-2030年),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全市域。目前,初步方案已经编制完成,正在进行专家论证阶段。初步方案在全市区域布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16处,其中保留扩建6处,新建10处,年总处理能力1850万立方米,总占地规模112公顷,到2030年总处理量为25900万立方米。新建弃土受纳厂19处,总占地规模约1254公顷,到2030年总处理量为21800万立方米。

    2.远近结合,加快推进消纳场规划建设

    加快开展建筑垃圾专项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不足,建筑垃圾无处处置,会直接引起建筑垃圾遗撒、随意倾倒等问题。为解决建筑垃圾出路问题,督促各县(市)编制本地区的专项规划,城区发展快、改造任务重的区域可以分区域多点布局,降低运输成本。还要考虑将建筑弃料和建筑弃土分开,建筑弃土直接用到园林绿化、堆山造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避免出现反复“搬家”现象。

    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市委、市政府分别在2014年、2015年、2016年下文要求各区(管委会),筹建一至两处不少于200亩的能够受纳本辖区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临时堆存场地,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粉碎、调剂、中转建筑垃圾的场所,以解决私拉乱倒问题,在具备条件时开展资源化利用。除利用专项规划布局选址外,指导各县(市)、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已规划但未列入建设计划的园林绿化等公用事业用地,在一定期限内租赁给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帮助项目尽快落地。

    (二)积极引导,政策扶持,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从我市目前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生产为再生建筑材料是非常必要的。即解决了垃圾堆放占地大、污染环境的问题,也解决了天然建筑材料匮乏和资源浪费的问题,各个工程的生产成本也随之降低。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提高再生建筑材料的各方面质量,加大对施工工艺的研究,严格控制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大范围的推广使用。这么长期坚持下来,整个行业的发展将会有新的突破,对环境的保护也会有巨大的贡献。

    1.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2017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思路,新增建设四个资源化利用项目。分别是:(1)二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二七区侯寨乡曹洼村东侧,郑州市综合垃圾处理厂内,辐射半径30公里,投资1.5亿元,建设2条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产能100万吨/年,1条再生混凝土生产线,产能36万吨/年,2条预拌砂浆生产线,产能42万吨/年。(2)二七区水磨社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二七区马寨镇水磨社区,可加工粉碎建筑垃圾5000立方/天,制砖10万块。(3)荥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荥阳市桃贾路东侧,占地面积90亩,投资7600万元,建设1条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产能100万吨/年,2条再生透水砖生产线,产能40万平方/年,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产能60万吨/年,1条标准砖生产线,产能100万平方/年。(4)中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中原西路与新田大道交叉口向北800米路东,占地260亩,投资3000万元,建设1条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产能100万吨/年,1条小型预制构件生产线,产能12万吨/年。

    目前,四个项目已经正式生产,正有效处理我市积存建筑垃圾,走一条示范带动之路。

    2.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配套政策扶持。一是积极落实用地政策。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精神,运用多种方式供应项目用地,鼓励以租赁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二是制定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方案。按照郑政办〔2017〕18号文要求,根据我市房屋建筑、城镇道路及市政、交通、水务、园林建设项目计划情况,结合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生产能力,制定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方案,同时编制再生建材产品应用指导目录和造价信息,加大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力度。三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文件精神,建筑砂石骨料生产企业所用的原料90%来自建(构)筑废物的,可享受5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文件精神,砖(瓦)、砌块、墙板类产品生产企业所用的原料70%以上来自建筑垃圾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记入当年收入总额。

    3.引导再生透水等资源化产品的工艺研发。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管委会)引进一到两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积极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再生利用工艺技术的研发,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生产力度,丰富再生产品种类,尤其加大研究生产透水砖、再生孔砖、再生网格砖等透水性铺设材料,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保障支持。在今年的基础设施建设、水系整治、廊道建设、公园绿地等政府投资工程中,每个城区(管委会)至少选择一个项目建设再生产品推广示范工程,全面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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