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及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7)119号)

  • 索引号:00525312X/2017-001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11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州市及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7)119号)

    苏建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及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态补偿一直是近几年来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中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环保法》提出的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包括流域类水的生态补偿,大气的生态补偿,上级对下级的生态补偿,同级政府之间的生态补偿,这表明国家从法律层面规定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不再是“免费的午餐”。

    郑州市垃圾处理场位于二七区候寨乡张李垌村东南,总占地1280亩。2005年建成投入运行以来,承担了郑州市区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由于“邻避效应”,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对二七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016年,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起草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但由于涉及补偿范围、标准等热点敏感问题,需进一步论证。市城管局正会同市财政局、环保局委托第三方评估,待成熟后执行。

    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垃圾异地处置生态补偿基金。建立、健全垃圾异地处置生态补偿机制,就必须加大资金投入,资金的来源方式应当从财政资金全部包揽转变为政府与老百姓分担,分担比例根据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政府承担的比例不宜过高,否则老百姓的参与性就会下降。通过垃圾收费制度的改革,建立生态补偿资金的稳定供给制度。市政府发挥统筹管理的作用,建立垃圾异地处置生态补偿基金,综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技术等措施,充分利用好生态补偿机制这项经济政策工具,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补偿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是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补偿方式。生态补偿不是建立在污染环境前提下的经济补偿,否则垃圾异地处置生态补偿失去理论支撑。生态补偿仅仅依靠货币是难以满足补偿诉求,应当推进多元生态补偿方式。建立政府统筹、多层次、多渠道的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作用,积极探索使用市场手段补偿的可行方法。充分应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国外一些城市采取搬迁、修路、绿化、就业、社保和教育、文化资源配套等补偿措施,来解决此类“邻避效应”,并已证实行之有效。

    三是综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解决。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愿望也更加迫切。目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也结合二七区的发展实际,制订了《郑州候寨垃圾填埋场修复与小镇建设方案》,就垃圾场修复问题提出了很好建议和意见。市政府也召开了专项会议听取了汇报,相关局委也提出了修改意见。以此为契机,市城市管理局就生活垃圾处理区域生态补偿问题将同步进行调研、论证。通过建立合理、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为郑州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附件
  • 议案原文-关于郑州市及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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