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乱贴小广告立法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7)063号)

  • 索引号:00525312X/2017-001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11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对乱贴小广告立法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7)063号)

    李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乱贴小广告立法”的建议已收悉。您在议案中对我市小广告治理混乱,都市“牛皮癣”屡禁不止等现象进行了详细研究,并分析了这种现象对提升城市品质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的影响,提出了治理都市“牛皮癣”的对策建议,现答复如下: 

    户外广告作为突显城市市容市貌的形象载体,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户外广告的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从立法和执法等方面采取了系列整治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执法方面开展的工作

    为有效提升小广告治理实效,市城管局以市委、市政府整治“四乱”问题为抓手,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积极在全市范围推行建立“城管电话语音追呼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对拒不接受处理又不自行整改的广告号码启用电话语音追呼,使其预留号码失去使用价值,从源头遏制乱贴行为,消除小广告视觉污染。目前,各区(管委会)“城管电话语音追呼系统”均相继投入使用,设备购买、通信及维护费用总投入438万余元,现已累计追呼小广告预留号码近7亿次、呼叫停机号码4765个、作出处罚830起、罚款近8万元,全面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小广告乱贴行为,治理效果明显,受到各大新闻主流媒体强烈关注,相继给予正面报道。

    同时,各区(管委会)结合这一科技手段,均采取措施,重点推动小广告的清理和复原工作,形成“呼、清”结合的治理链条。不同程度加大治理资金投入,成立或聘请专业化清除队伍,采取机动清刷与人工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小广告治理成效,特别是金水区,年投入580万元,以文化路为界分为两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专业小广告清理公司全天候进行巡视和监控,随写随擦、随有随除,初步达到道路两侧无明显小广告,新出现小广告“不过夜”的治理效果。全市乱贴小广告数量相比以往下降90%以上,城市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小广告精细化管理工作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随着“城管电话语音追呼系统”的全面铺开,按照“一清、二呼、三罚、四疏”小广告长效治理工作方针,在市精细办的具体指导下,各区(管委会)选取辖区居民小区内部或周边合理位置设置便民信息张贴栏,为有需求的合法广告张贴提供正规平台和信息发布渠道,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有地方可贴,有信息可求的场所。现全市已设置1800余处,小广告治理疏通渠道初步建立,下步将加大该项工作推进力度,构建完善小广告治理体制。

    二、立法方面取得的进展

    经过市城管局和市法制办、市人大的共同努力,2017年《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作为立法项目,完成了征求社会和各相关部门意见、立法调研等程序,并召开了数次立法工作讨论会议,对初稿进行了反复的研讨和修改。后经市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17年6月28日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2017年7月28日,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批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

    《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对小广告的规范有明确规定:“需张贴户外广告的,应当张贴在公共信息栏等规划设置范围内。

    以举牌、摆牌、游走、流动、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的,不得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产和生活。

    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禁止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

    与此同时,在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第三十五条对该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主或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实施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城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街头小广告的管理工作,将城市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根治都市“牛皮癣”,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让我们的家园更整洁。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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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案原文-关于对乱贴小广告立法的议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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