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005267089/2017-001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文化旅游局
  • 关键词:部门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25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文化、新闻出版、旅游、文物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文物管理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事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协调文化、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拟订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执法行政规划。

    (二)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协调推动全区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规章、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

    (三)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协调推动全区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规章、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

    (四)按照管理权限审批、登记全区文化、新闻出版经营活动项目,核发相关许可证。

    (五)组织实施全区出版物、印刷、包装产品展览、展销活动。

    (六)监督管理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组织查处文化、新闻出版单位的违法、违禁、违规活动。

    (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或者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负责“扫黄打非”集中活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全区旅游工作;组织全区旅游业重大宣传促销活动;对全区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实施行业管理;推行旅游服务标准;监督检查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工作;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文物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区文物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文物工作的发展规划。

    (十)负责全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和合作活动。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本级

    2.所属二级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文化馆、郑州市中原区图书馆、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830.48万元,支出总计1830.4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7.23万元,增长25.96%。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拨入专项资金。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83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7.48万元,占99.8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万元,占0.16%。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83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22万元,占57.97%;项目支出769.26万元,占42.0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27.4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5.63万元,增长25.87%。增加主要原因:上级部门拨入专项资金。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5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3万元,增长1.5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31.15万元,占90.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41万元,占2.5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4.49万元,占1.9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19.45万元,占1.55%;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7.58万元,占3.79%;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12万元,支出决算为5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5%。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53万元、津贴补贴572.04万元、奖金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1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28.66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2.33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生产补贴0万元、住房公积金47.58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物业服务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24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7.63万元、印刷费2.58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2.7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4.89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27.47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1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6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产权参股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万元、企业政策性补贴0万元、事业单位补贴0万元、财政贴息0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赠与0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的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3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81.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1万元,下降1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6.0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占2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万元,占75.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中原区文化旅游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用车。2016年期末,中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万元。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4.9万元。主要用于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的公务往来支出。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7个、来访外宾6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馆、郑州市中原区图书馆、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4%。主要用于资助城市影院和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08万元,比2015年减少125.06万元,下降37.65%。主要原因:节约行政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中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刊物发行收入,XX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 中原区文化旅游局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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