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6454757/2017-00032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体育/政策法规/规章 | |
发布机构:二七区法制办 | 关 键 词:健康,教育,方案 | |
文 号:二七政办〔2017〕16号 | 成文日期:2017-08-25 | 发布日期:2017-08-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七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与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8月25日
二七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提升全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6〕4号)以及国家卫计委、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国科协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16〕62号)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2017〕66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郑州市“三大一中”战略定位,突出“大开放、大创新、大建设、大管理”发展理念,助力“三个二七”建设,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全区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为抓手,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着力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促进全民健康和健康公平,推进健康二七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强化个人健康意识和责任,培育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健康新生态。
坚持政府主导。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各级政府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居民健康水平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的优先指标,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共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坚持大健康理念。注重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心理干预等综合治理,有效应对各类健康影响因素。
坚持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优势与作用,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工作格局,使健康促进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普及并实现对全区农村地区的全覆盖,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市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步下降,减少残疾和失能的发生。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有效实施,健康促进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促进“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目标的实现,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落到实处
1. 倡导“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经济、环境、生活方式和行为等因素对人群健康的深刻影响,广泛宣传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重要影响作用,坚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区直各部门制订出台公共政策,要充分考虑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程度,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长效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开展跨部门健康联合行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目标,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针对威胁当地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研究制订综合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开展跨部门健康联合行动。要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力争出台一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健康产业市场,提高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发改统计局、区总工会、区爱卫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教体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文化旅游局、区商务局等相关局委。
(二)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
1. 加强农村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针对农村人口健康需求,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农村人口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农村地区重点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在农村地区全面实施改水改厕、污水处理和垃圾集中处理系列工程,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区”、“健康促进村镇”建设,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村镇基本环保设施配套建设,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污水集中处置排放。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和人畜分离工程,消除人畜混居现象。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工程常年正常运转。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做到一户一厕,整洁卫生,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
牵头部门:区爱卫办。
配合部门: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发改统计局、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区卫计委、区农委、区环保局等相关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加强学校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从儿童抓起。积极创建“健康促进学校”,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通过小手拉大手传播健康知识。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要有专职健康教育教师。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配合区红十字组织推动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应急救护培训进校园,加强学校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设立专兼职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配备必要培训器材,经常性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提升学生自救互救技能。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加强控烟宣传和无烟环境创建,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和学生食堂管理,明确学生食堂专职管理人员,规范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供餐营养;定期开展学生体质监测,每学期至少监测一次,并建立学生体质监测档案。重视学校体育教育,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配合,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让每位学生至少掌握一种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实施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促进校园足球等多种运动项目健康发展,让主动锻炼、阳光生活在青少年中蔚然成风。
牵头部门:区教体局。
配合部门: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总工会、区卫计委、区爱卫办、区食药局等相关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工作场所健康促进,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无烟机关建设,改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环境和体育锻炼设施,推行工间健身制度。举办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讲座,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职工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相关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制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协调,发挥国有企业在健康促进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区机关党工委、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科协、区教体局、区爱卫办、区安监局、区科技局等相关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重要阵地,坚持预防为主,推进防治结合,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推动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发挥专业优势,大力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
将基本医疗素养促进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和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切实落实分级诊疗和居民签约服务,提高辖区居民获取并利用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加强医患沟通,开展患者健康教育,普及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知识,提高居民防病就医能力。到2020年,全区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水平提高到15%。将提高居民慢性病防治素养作为健康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针对目标人群开展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肿瘤等重点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和行为干预。依法加强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和政策,重点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改善医院诊疗和卫生环境,创建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在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设立戒烟门诊,为群众提供戒烟咨询和戒烟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爱卫办等相关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加强社区和家庭以及新生代流动人口(农民工)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依托办事处、社区,广泛开展“健康家庭行动”“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和“营养进万家”活动。一方面,以家庭整体为对象,通过健全健康家庭服务体系、投放健康家庭工具包、创建示范健康家庭、重点家庭健康帮扶等措施,为家庭成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服务,提高家庭成员健康意识,倡导家庭健康生活方式。针对家庭成员中的妇幼、老年等重点人群,实施科学育儿、妇女家庭保健、养老照护、应急求助、老年心理健康关爱等技能的培训指导和行为干预。另一方面,以新生代流动人口(农民工)集中的工地、企业、市场等为重点对象,通过多种方式以及新媒体手段,联合工会、妇联等单位,开展职业安全、职业危害预防、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健康生活方式、戒烟控烟、安全性行为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依托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平台,招募并培训有一定文化程度、沟通能力强、热心为工友服务的流动人口作为健康指导志愿者,通过同伴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区科协、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爱卫办、各公安分局等相关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
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重点抓好空气、土壤、水污染的防治,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问题,全面整治工业、农业及第三产业污染。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全面加强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建设局等相关局委。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围绕合理膳食常识、食品安全应知应会知识以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和法制宣教活动。重点做好合理膳食相关常识、“食品安全五要点”和选购食品注意事项的专项科普。拓宽公众对于食品安全提示或警示等信息的知情渠道,完善食品安全举报系统和奖励机制。
牵头部门:区食药局。
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工商质监局、区卫计委等相关局委。
牢固树立健康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继续发挥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公共事件、意外伤害现场应急处置机制;促进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事故灾难伤害;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有效防范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伤害;强化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有效化解社会安全事件,减少人身伤害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公众基本应急知识及技能宣传培训,推进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主动预防、有效控制、科学处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努力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危害。
牵头部门:区政府应急办。
配合部门: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委、区教体局、区工信委等相关局委。
(三)健全健康促进措施
1.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民营养行动计划等专项行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重点解决微量营养元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问题。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养。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促进及健康干预活动。
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大力推动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和各类法定控烟场所参与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逐渐降低法定禁烟区域的二手烟暴露率。广泛开展烟草烟雾危害核心知识与控制技能的健康科普或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公众对烟草烟雾危害知识的知晓率和对室内吸烟行为的劝阻率。到2020年,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比2015年下降3个百分点。强化戒烟服务,鼓励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的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结合我区“健康大讲堂”活动,深入社区、单位、乡村积极开展戒烟干预活动。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牵头部门:区爱卫办。
配合部门:区卫计委、区发改统计局、区妇联、区残联、区食药局、区教体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各公安分局等单位。
2.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让运动健身成为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创新全民健身体制机制。结合社区规划布局,在公共休闲场所的建设改造中,因地制宜增加健康促进元素,加强居住区健康宣传栏、健身设施、健康步道、健康书屋、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健康支持环境一体化建设。利用社区宣教阵地,为各类社区人群创造参与健康文体活动的机会,使健康生活方式倡导与社区文化养成和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全民性、愉悦性、体验性的健康促进活动,实现健康理念的知行转化。
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在非教学时段定时向社会开放。积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进运动处方库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建立“体医结合”健康服务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运动指导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到2020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0万人以上。
牵头部门:区教体局。
配合部门: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爱卫办、区卫计委等相关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重视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素养。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6号)要求,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强化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和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关注留守儿童亲情缺失导致的心理健康问题,在中学及大中专院校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重点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依法做好低保家庭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食药局、区总工会、区爱卫办、各公安分局等相关局委。
4. 大力弘扬中医药健康文化。总结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的认识和理解,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及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体验中心,向公众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传授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中医健身功法,打造宣传、展示、体验中医药知识及服务的平台。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开展“中医中药社区行—中医药健康文化社区推广行动”,实现“2020年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10%”的目标。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区爱卫办等相关局委。
5. 打造“互联网 健康促进与教育”新模式。要积极推进智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提升健康教育信息网络化水平,综合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方式,形成连续的全生命周期健康干预模式,努力促成大众在行动上作出改变。利用国家健康促进智能网络平台,发挥各单位网站作用,为居民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健康促进及教育服务,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对全区家庭成员的健康管理。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发改统计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爱卫办等相关局委。
(四)营造健康社会氛围
1. 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区各单位要借助各类媒体做好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制作、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加大健康教育公益宣传力度。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注重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各种时机开展好健康教育,多用人民群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途径和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电子屏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的新形式,让健康知识植入人心。在车站、交通要道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建立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对健康教育加以规范,不给虚假健康教育活动和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2. 做好健康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媒体健康传播活动的监管,开展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有关部门要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医疗、保健类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坚决打击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图书网站等传播虚假医药广告行为,严厉惩处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
3. 培育“弘扬健康文化、人人关注健康”的社会氛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以良好的身体素质、精神风貌、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特征的健康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宣传动员优势,传播健康文化,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健康促进行动。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健康促进志愿者作用,注重培育和发展根植于民间的、自下而上的健康促进力量。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爱卫办等相关局委。
(五)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
1. 逐步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网站、微信等媒介为平台,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整合健康促进与教育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工作网络,逐步实行行业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提升健康促进和教育的科学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场所建设。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区编办、区发改统计局、区爱卫办、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局委。
2.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优化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职称晋升制度,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和提高健康促进与教育专业人员待遇,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配合部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爱卫办、区教体局等相关局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执政施政的重要目标,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组织,实施“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切实将居民健康状况作为政府决策的必需条件和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明确各部门在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
要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要将必要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规定保障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确保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工作力量满足工作需要。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
(三)强化监督考核
将健康促进与教育纳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目标考核内容,细化考核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对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责令整改。